构建讲信用的市场环境 让更多守法诚信企业获利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7-23 22:05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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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审议通过《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草案)》,推动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李克强指出,《条例》是政府简政放权改革的配套措施,是“放管结合”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可防止“一放就乱”,培育健康的市场环境,实际上也是诚信守法企业的内在要求。

    健康的市场环境需要更多诚信企业参与其中

    商务诚信与市场主体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密切相关,在市场经济中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风尚,让信用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厦的“基础桩”有重要意义。

    作为市场主体当之无愧的主力军,对于千万企业来说应大力加强品牌的诚信文化建设。一方面诚信守法的知名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优势明显,消费者之所以多选择购买他们企业的产品就在于其不仅品质有保障,更重要的是企业良好声誉在外,对消费者的重视程度和售后服务方面都比一般企业更有可信度和保障。另一方面政府放宽市场准入,减少审批,让更多有意愿的诚信守法企业进入到竞争平台,健康的市场环境让其开展自由竞争,最终能创造出更多消费者可以信赖的名牌产品。

    市场主体信息公开既服务公众又促交易形成

    推出《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意在加快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形成全国范围内的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条例的出台对扩大社会监督,强化企业信用约束,促进企业诚信自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最近出台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就是发挥市场主体信息公开作用的好例子。资本注册登记制度的功能主要不再是行政管理,而是一项重要的信息提供、搜集、共享的方式,它可以为公众查询企业开业、清算等经营状况提供便捷高效服务,保护消费者权益;同时也方便交易主体间的互联互通,增加互信,降低交易风险。尤其对于企业信息公开中显示财务信誉、商业信誉良好的企业更能增加其交易频率,扩大市场份额,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凸显优势。

    加强市场监管从企业信息公示入手

    市场经济需要完善以奖惩制度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政府在市场中这只“看得见的手”要在企业信用监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对守信主体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等激励政策。

    信誉良好的企业不仅在国内取得消费者信任赢得更多市场产品份额,在国际同类产品竞争中也有强劲优势,从这个角度说,相关部门应加大鼓励措施,使更多产品质量过硬,诚信优良的企业走出国门,在国际市场竞争中促进企业快速成长发展;另外,可将拥有一定资产且纳税信誉良好的生产企业纳入 “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出口退税,促进外贸出口稳增长。这就激发了企业的内在活力,让守信企业尝到政策“甜头”,赢得利益,继续坚守企业赖以生存并壮大发展的社会责任底线。

    另一方面,对失信主体政府部门将采取行政监管性、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建立“黑名单”,公布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目录,通过失信信息公开曝光和信用服务机构的作用,在交易当中采取一些限制性的措施,减少失信企业交易机会,提高交易成本,使其在借贷、发债、上市等方面尝到“苦头”,付出应有代价。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出台将督促企业在发展中不仅要以质量为重,更要以诚信为本,坚固诚信经营的理念不动摇,让诚信之风永驻企业精神之中,促进企业长久健康发展。(郭晓婷)

责任编辑: 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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