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失信将被“拉黑”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7-24 09:10 来源: 新华每日财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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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草案)》,这是为配合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废除企业年检制度、大力取消事前审批而推出的配套措施,将由依靠行政审批转变为通过建立透明诚信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效率、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今年初国务院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注册资本由实缴改为认缴,年检改年报,简化经营场所登记,推行电子化登记管理,大大放松了市场主体准入管制。去年6月重庆市就已试点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在放宽准入的同时推进“严管”,重点强化信用约束,将“撒大网”式监管转为精准监管。“一处违规,处处受限”,有失信记录的企业禁止参与某些商务活动,其中包括政府招投标项目。

    从重庆改革实践看,“宽进”之后确实大大激发了市场的活力。今年1-6月,重庆市新设立各类企业4.23万户、注册资本1633.1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3.74%和143.9%,创同期新增数量历史新高。

    然而,放并不是目的,更不能“为了放而放”,如何加强监管、避免“一放就乱”,考验行政治理能力。重庆以企业信用体系为抓手,建立“黑名单库”、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健全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对失信主体在经营、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实现“宽进”与“严管”同步推进。

    重庆市工商局还牵头开发建设企业信用信息联合征信系统,通过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交易、药品交易、财政性资金涉企款项补助审批等领域的广泛应用,有效约束了失信行为,初步形成了严管工作格局。目前由于缺少法律依据,工商局掌握的企业信用信息尚未对社会公布。《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出台后,企业失信将被“拉黑”,将大大增强约束力,倒逼企业自律,让“信用”成为市场经济体系的“基础桩”。

    当然,信息公示也不是万能的。调研中了解到,公开信用信息对注重长期发展和和品牌形象的公司有约束力,但可能对极个别空壳公司约束有限,即使失信信息被公布,这些公司有可能换个“马甲”继续存在。未来需要配套协调推进改革,与行政治理能力同步,把握好“放”与“管”之间的平衡。(记者 郭洪海)

责任编辑: 穆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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