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助农民工融入城市 共享改革发展红利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7-30 21:34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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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

    李克强总理在德州袁桥社区与小区居民话家常时说,过上和城里人一样的日子,是广大农民的心愿。农民工是改革开放进程中成长起来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让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共享改革发展红利,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高人口素质,稳定扩大就业创业,推进经济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工作,需要使其在工作、生活、文化等方面融入城市,才能不断提高农民工幸福指数。

    农民工依托新兴产业加快融入城市步伐

    农民工是产业工人的组成部分,是国家实现现代化的重要力量。现阶段,与时俱进地让农民工成为新兴产业工人的主体力量尤为必要。截至今年6月底,我国外出农民工已经达到了1.74亿,比上年同期增加了307万,总量保持稳定增长。大力发展农民工就业容量大的信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培养造就技能水平高、综合素质高的新兴产业工人队伍,能够实现农民工进城就业规模的持续扩大,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积极意义。

    农民工从家乡出来,通过专业技能知识培训,在中小城市、经济贸易区等新兴产业企业中担当技术工人、研发主力,既提升了自身素质,又迅速地融入了其向往的城市现代生活,可谓一举两得。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24日至25日在济南、德州考察时来到德州景津公司,得知员工大多是当地农民工,他说,大家从小块地走出来,干上了大工业,是新产业工人,既长了本事,创造了价值,也增了收入。要大力发展这样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带动更多农民就近就业,在城市安居和发展。

    户籍制度改革对农民工融入城市起重要作用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接受采访时讲到,这次户籍制度改革的目标是要有1亿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农民工是农业转移人口的主体,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成长的新型劳动大军。这一次户籍制度改革,将对农民工逐步融入城市起到重要作用。随着户籍改革的深化,取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各种不合理限制,将构建一个与城市市民平等就业的制度环境并让农民工获得与城市公民平等的身份和医疗、养老保险等相关社会福利权益。

    提升农民工技能是其融入城市的立足之本

    农民工进城务工,享受城市现代化生活,需有一技之长作为其稳定就业的前提。缺乏技能、学习培训需求难以实现不仅是阻碍农民工实现职业梦想的主要因素,更是其成长为现代新兴产业工人的主要障碍。从今年起在全国启动实施的“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阳光工程”、“星火计划”、“雨露计划”等培训,能有效提高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就业创业能力,使农民工大部分由普工成长为技工、高级技工和技师等专业人才,通过自身努力提高收入,实现对个人理想价值的追求。

    努力实现农民工“不管到哪里干,养老保险接着算”

    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城里人,缺少良好的社会保障是农民工与城镇职工的最大区别,也是他们最为担心的问题。这次户籍制度改革意见提出,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作为农民工在城镇落户的一个条件,这有利于农民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从今年7月1日起,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印发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开始实行。第一,在企业就业农民工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第二,在城镇灵活就业的农民工,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本人自愿也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第三,对于已经参加了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进城后不论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还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可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一句话,努力实现农民工“不管到哪里干,养老保险接着算”。国家文件的出台解决了农民工就业地点变动频繁的后顾之忧,可以让农民工跟着市场需要走,去哪儿打拼都有保障。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将继续在发展职业教育、维护农民工权益,确保同工同酬,将医疗保险纳入城镇体系等方面加大力度,确保农民工有序落户,享受公共服务,让农民工融入城镇,共享改革发展的红利。(郭晓婷)

责任编辑: 郭永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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