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对34个县(市)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8-01 10:20 来源: 福建日报
【字体: 打印本页

近日,福建省效能办经福建省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省环保厅同意后下发通知,取消34个县(市)的地区生产总值考核,实行农业优先和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考评方式。 

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结合《福建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情况,福建省将84个县(市、区)划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等4个类别。其中,22个县(市)属农产品主产区,12个县(市)属重点生态功能区,这两者均为限制开发区域。

属农产品主产区的22个县(市)分别为:福州的闽清县,漳州的长泰县、南靖县、平和县,三明的宁化县、尤溪县、将乐县、明溪县、建宁县、清流县,龙岩的漳平市、长汀县、上杭县、武平县、连城县,南平的建瓯市、顺昌县、浦城县、松溪县、光泽县、政和县,宁德的古田县。

属重点生态功能区的12个县(市)分别为:福州的永泰县,漳州的华安县,泉州的安溪县、德化县、永春县,三明的泰宁县、大田县,南平的武夷山市,宁德的屏南县、寿宁县、周宁县、柘荣县。

根据通知,福建省对这34个县(市)实行农业优先和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考评,取消对其地区生产总值的考核。通知还明确要求各设区市对本地区制定的2014年绩效管理工作方案进行修订,调整对县(市、区)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及时取消对限制开发区域的地区生产总值考核。

据悉,此举是对福建省委关于加快“三农”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贯彻落实,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导向作用,有利于提高绩效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促进福建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记者 严顺龙)

责任编辑: 林巧婷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