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旱灾救灾应急响应提升至三级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8-07 15:11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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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内蒙古近期旱情已达到《民政厅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规程》规定的三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自治区减灾委、民政厅于2014年8月5日10:00将自治区旱灾救灾应急响应提升至三级。 

进入6月份以来,我区平均降水量为124.7mm,比去年少42.3mm。目前,全区发生干旱面积为72万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62%,重旱面积11.1万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10%;中旱面积为19.8万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17%;轻旱面积为41万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35%。7月下旬,我区中西部部分地区迎来高温天气,干旱面积进一步扩大,抗旱形势严峻。持续的高温天气使地下水位下降,人畜饮水困难,农牧民生活成本增加。干旱严重区域主要集中分布于阿拉善盟大部、鄂尔多斯市西部、巴彦淖尔市西北部、包头市西北部、乌兰察布市中部及锡林郭勒盟西北部地区。截止8月5日统计,旱灾已造成鄂尔多斯市、乌海市、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赤峰市、阿拉善盟、通辽市8盟市42个旗县区的231万人受灾,因旱需生活救助人口100.9万人,旱灾饮水困难人口42.5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047千公顷,其中农作物成灾面积701千公顷,农作物绝收面积178千公顷;草场受灾面积2360万公顷;饮水困难大牲畜217万头只,死亡大牲畜481头,死亡羊7847只,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8.49亿元,其中农业损失22.11亿元。

灾情发生后,灾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自治区民政厅派工作组深入7个盟市,到旱灾严重的地区和当地党政领导共商抗旱救灾工作。当地有关部门也深入旱情一线,核查灾情,组织灾区群众积极开展生产自救,采取挖机电井、实施人工增雨等措施,为解决受灾群众的燃眉之急起到了积极作用。据自治区气象部门监测,中西部地区旱情仍然维持,东部部分地区旱情将扩大,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已启动旱灾三级应急响应。

责任编辑: 杨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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