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天津8月7日电(记者 刘林、张华迎)天津市滨海新区18个街镇综合执法大队7日挂牌成立,相对集中行使13大类近300项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实现了街镇综合执法“一支队伍管全部”。 据悉,这是继行政许可“一份清单管边界”、“一颗印章管审批”,组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实现“一个部门管市场”之后,天津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又一项创新举措。 为确保街镇综合执法改革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天津市通过制订或修订相关暂行办法、规定等,对街道(乡、镇)综合执法进行了规范,明确了执法主体和权限范围、执法程序、执法机制、监督机制等,为推进街镇综合执法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 滨海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杨焕香说:“此次街镇综合执法改革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重心下移,强化属地管理;二是权力下放,强化权责对等;三是队伍下沉,强化执法队伍力量。” 长期以来,街乡镇作为区级政府派出机关和基层政府,承担着大量属地管理职责,但没有相应的行政处罚权,使得街镇政府无法发挥应有职能,难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塘沽街道办事处主任陈长顺认为,此次改革厘清了执法权力清单,缩短了执法半径,有利于构建快捷高效、责权一致的基层行政执法体系,为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提供坚强保障。 此外,滨海新区还建立了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对执法主体执法办案进行全程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