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新学期开学之际,省财政提前下达教育专项补助资金3.5亿元,支持全省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加快发展。 记者9月1日从省财政厅了解到,这次下达的资金主要用于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推进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在支持新建幼儿园、闲置校舍改造幼儿园及小学附设幼儿园建设的基础上,重点支持综合奖补类、巡回支教试点、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学前教育评估评价四大类项目。奖补民办幼儿园288所、乡村公办幼儿园1355所和地处乡村中小学附设幼儿班(园)313个。支持全省已实施的学前教育巡回走教试点项目和新增走教点,分别给予186名志愿者生活补助、对949个走教点公用经费予以资金保障。 二是资助全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幼儿园学前一年儿童。资助标准为城镇(城市及县城)幼儿园每生每年800元,农村牧区(含乡镇)幼儿园每生每年1200元,受益学生6万人。 三是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今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年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在上年基础上增加40元,即年生均小学达到600元、初中达到800元。单独核定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公用经费补助,今年按年生均4000元标准核定。 四是支持职业教育事业,资金投入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倾斜,加大实训基地、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师资队伍、校园信息化等建设。 五是支持省级重点学科、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同时兼顾“十二五”期间立项建设的省级教育教学“质量工程”、“昆仑学者计划”、“135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高等教育文献保障体系等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