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启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创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10-07 09:30 来源: 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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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年初,吉林省委关于推进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落实实施方案,将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机制作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今年5月,吉林省成立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学习借鉴先进省份的经验做法,形成专题调研报告,确定了全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的阶段性目标、工作分工以及保障措施等工作任务。目前,前期各项建设工作已全面启动。

    据了解,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由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管理、社会监督四个方面内容构成,通过20项指标的评定,将企业环境信用分为环保诚信企业(绿牌)、环保良好企业(蓝牌)、环境警示企业(黄牌)、环保不良企业(红牌)四个等级,并在环保部门、发改部门、银行业监管机构等有关部门之间,实现信息的共享和应用。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是对环境管理方式方法的一种创新,简单地说,就是通过一个环境保护制度法规的集成平台,对企业的环境行为进行评价,并对全社会进行公开,信息共享,促进企业向环境友好发展。”吉林省环保厅法规处处长黄志永介绍说,“对于诚信企业我们建立绿色通道,利用环保专项资金等方式支持其发展;对于非诚信企业,我们通过严格贷款条件等方式限制其发展,实现社会各界共同推动促进企业绿色发展的目标。”

    承担编制《吉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细则》任务的省环科院院长梁冬梅介绍说:“在编制《细则》过程中,更加注重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并将实现公平公开、及时有效作为编制评价体系的大前提。比如,公众、社会组织以及媒体提供的企业环境行为信息,经核实后可以作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的依据;公众、环保团体或者其他社会组织对初评意见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异议等,都是为了让更多的公众参与到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中来,实现环境监管‘全民化’。”

    据悉,今年年底前,吉林省将初步制定出《吉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并开展试点,力争2018年前建成覆盖全省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刘姗姗)

责任编辑: 林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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