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财政筹资3000万元购公益性演出服务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10-09 09:07 来源: 甘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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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甘肃省财政厅获悉,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3月10日期间,甘肃省财政筹措资金3000万元,免费为农民提供秦腔、陇剧等传统剧目或民族歌舞、曲艺、杂技等文化演出,每个乡镇购买不少于4场,共为全省1228个乡镇购买公益性演出4912场。

根据日前制订出台的《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购买农村公益性演出服务的方案》,甘肃省财政购买公益性文艺演出服务实施范围包括全省所有乡镇(不含街道办事处),人口集中、交通便利、舞台条件较好的乡镇可优先实施。演出可在乡镇所在地组织实施,也可在人口集中、辐射范围广、基础条件好的行政村组织实施。可利用乡镇舞台、流动舞台车、文化广场等进行演出活动。具体实施时间由各县(市、区)文化部门根据本县农闲时间段、气象条件等实际情况确定。

此次购买公益性演出,县(市、区)文化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演出团体。全省范围内的国有文艺院团或民营院团,可通过政府采购方式承接公益性文艺演出服务。各县(市、区)加强对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或挪用,不得超标购买。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要建立公益性演出基本信息台账,防止弄虚作假骗取公益性演出补贴资金行为的发生。未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实施购买公益性演出服务的县(市、区),省财政将收回资金,用于奖励组织实施效果较好的县(市、区)农村文化活动。(卢吉平)

责任编辑: 林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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