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重庆10月22日电(记者 朱薇)重庆市去年以来在全国率先探索法规清理新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机构对直辖以来制定的371件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进行全面系统清理,力求消除部门主导立法带来的部门利益法制化弊端。 打破“体内循环”自查自纠惯例 带着重庆市政府法制办开具的介绍信,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孙兵与同事一道,走进重庆市政府的40多个部门开展政府规章的清理工作,从起初的不被理解和接受、甚至是冷遇,到对多个政府规章提交废止建议报告,令一些政府部门“脸红”与“震惊”。 这是重庆市委托第三方机构全面清理地方法规改革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在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时,自查自纠是各地普遍采取的方式,部门主导立法带来的部门利益保护等问题难以避免。为打破这一惯例,重庆市人大常委会、重庆市政府去年6月与西南政法大学签署委托协议,并整合重庆大学、西南大学等高校近200名专家学者,对直辖以来现行有效的195件地方性法规、176件政府规章进行全面清理。 历时8个多月的全面扫描、逐一清理,第三方机构提交了13册共3064页的法规和规章清理报告,对地方性法规提出了787条立法建议,对政府规章提出了734条立法建议。 “14个分项目小组和相关课题组,通过建立标准统一的评价模板,采用定量与定性的评价体系,全面盘点了重庆地方立法的‘家底’。”西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张国林介绍说,围绕合法性、合理性、适当性、实效性、执行性、规范性“六性”标准,此次主要清理了法规规章是否存在与宪法和上位法相抵触的内容,在处理公权与私权、权力与权利、政府与市场等关系的制度设计方面,权责规定是否匹配、处罚种类和幅度设计是否合理、适当,执法体制、机制、措施是否明确,细化上位法的内容是否准确、恰当等问题。 “剑指”部门利益法制化弊端 “一直以来,地方政府规章大多是由部门主导立法,当我们把专家意见原汁原味地提交给相关部门时,部门的反应都比较强烈,有的甚至可以用‘震惊’来形容。”重庆市法制办主任张晓涛说,但重庆市并没有委托了事,而是注重对专家清理结果的运用,力求消除部门利益法制化问题。 目前,重庆市政府已对专家建议废止的11部政府规章进行了废止;专家建议尽快修改的7部政府规章年内将完成修改出台;对专家建议适时修改的政府规章,按照轻重缓急和立法程序逐步推进。此外,重庆市还建章立制从实体内容和工作程序等方面强化对政府立法的管理和监督。 据了解,此次重庆市采用财政购买服务的方式,由专业团队以中立立场独立完成法规清理工作,确保了清理结果的中立性、客观性。张晓涛说,以往的清理中,专家学者多是以个人名义参与部分工作环节,这次大学专家集体深度介入法规清理各个环节,比较全面、系统地反映了法规和规章的客观状况,为法规规章的立、并、废、改提供了较客观的依据。 “开门立法”长效机制亟待建立 部分专家指出,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成为全社会共识的当下,所依的“法”质量高低很关键,用更民主的办法、更科学的程序来提高地方立法的质量是重要前提。 西南政法大学谭宗泽教授建议,尽快建立地方性法规的定期清理机制,适时出台地方人大政府定期清理规定,让清理的长效机制明确化和法律化。 一些法学专家认为,重庆市探索了集中委托清理法规的基本路径和方法,对妥善处理立法技术规范和法律规范之间的冲突、抵触、不一致等积累了经验,建议全国主要大中城市建立地方政府规章立法资源数据库,为今后地方科学民主立法提供系统、全面的经验借鉴和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