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记者从山西省卫生计生委获悉:该委业已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以保障群众饮水卫生安全,防止介水传染病和饮水污染事件的发生。 依据《通知》要求,各地要督促各供水单位认真落实供水设施卫生防护、水质处理消毒、水质检验、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管供水人员健康检查和业务培训考核等工作。各市、县(市、区)卫生监督部门要按照行政许可改革后明确的饮用水卫生监管职责,将辖区内供水单位纳入监管范围。 卫生监督部门和疾控部门要建立饮用水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沟通监测信息和分析数据。对于城镇学校自建设施、农村学校供水设施、水源卫生防护和水质卫生存在问题的,卫生监督部门要责令学校限期整改,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及时通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重要问题报告政府。(记者 秦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