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非遗保护发展报告(2014)在京发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11-03 16:06 来源: 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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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非遗保护进入稳健发展阶段

  10月31日,由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中国社科院社科文献出版社主办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报告(2014)》(以下简称报告)发布会”在京举行。该报告是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主持编撰的第四本非遗保护发展报告。报告主编宋俊华介绍,我国非遗保护各项工作进入依法保护、科学保护、全民保护、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的稳健发展阶段,得到国际社会的肯定与认可。截至2013年底,文化部已命名41个国家级非遗生产性示范基地。江西、海南、江苏、河北等省相继命名了43个省级非遗生产性示范基地。

  2013年,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颁布10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两周年。2013年,我国非遗保护各项工作进一步深化,进入依法保护、科学保护、全民保护、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的稳健发展阶段。经过十余年的摸索,非遗保护的“中国经验”逐渐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肯定和认可,为实现中国梦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非遗进入依法保护阶段

  《报告》指出,我国非遗进入依法保护的阶段。文化部等部委出台了许多《非遗法》的配套法规、政策2013年1月,文化部公布的《文化部“十二五”时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纲要》和《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十二五”规划纲要》,都涉及了非遗保护和宣传的内容,体现了《非遗法》的精神。同时,加大非遗保护工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取消3项、下放6项行政许可项目,只保留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审批等4项行政许可项目。教育部将非遗传承纳入职业教育体系。

  多地出台非遗保护法规、条例,强调濒危项目的抢救和保护;明确政府的法律责任,严格监督行政权力的使用;注重非遗整体性保护,细化建设文化生态保护区原则,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完善了专家评审制度和原则;将非遗纳入教育体系,培养专业人才。

  各级各类非遗名录公布概况

  2013年,我国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各类非遗代表作和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录的公布和动态管理。2013年12月4~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遗政府间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中国珠算入选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至此,我国共有38个项目入选非遗代表作名录,其中30项属“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7项属“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项属“优秀实践名册”,是入选人类非遗名录最多的国家,也是三类名录都有项目入选的少数国家之一。

  2013年度,文化部对433个第一、第二批国家级非遗项目保护单位进行了调整,对537个第三批国家级非遗项目保护单位进行了认定,明确和落实了保护单位的责任。2013年5月,香港特区政府完成了第一次全港非遗普查,已草拟的非遗项目有477个。

  截至2013年底,文化部已命名41个国家级非遗生产性示范基地。此外,江西、海南、江苏、河北等省相继命名了43个省级非遗生产性示范基地。2013年1月,我国新增了3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分别是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实验区(广西)、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贵州)、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实验区(江西),至此全国共有15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此外,山东省批准了曹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崂山道教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荣成海洋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莒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临清运河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等5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研究基地和数字化保护更加科学规范

  2013年我国加强了非遗保护研究基地建设和数字化保护工作,大大提高了非遗保护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2013年中国非遗保护中心推出了一项新举措,即在国家级非遗代表作名录项目中,遴选出保护成效较好、具备一定研究能力、由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发起或作为主要发起力量建立的独立法人机构,将之命名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基地”,旨在倡导和鼓励传承人对所掌握非遗项目的历史、现状、价值及传承经验、保护方式等予以研究总结,以促进非遗保护实践与理论研究的有机结合。第二批在12月18日公布,河南省文化艺术研究院(李利宏,河南省稀有剧种抢救工程)、北京朝阳京剧文化艺术中心(王彬,京剧)、北京钧天坊古琴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王鹏,古琴传统制作技艺)、福建南平市建窑陶瓷研究所(孙建兴,建窑建盏烧制技艺)、莆田市善艺李氏工艺有限公司(李凤荣,莆田木雕)、康定大吉香巴拉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登巴大吉,藏族唐卡)、景德镇佳洋陶瓷有限公司(黄云鹏,景德镇手工制瓷技艺)、杭州十竹斋艺术馆(魏立中,木版水印技艺)和夏侯文龙泉窑研究所(夏侯文,龙泉青瓷烧制技艺)等9家单位入选。

  非遗数字化保护是文化部的一项非遗与信息技术相结合的文化信息化创新工程。2011年由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遗数字化保护中心启动实施,2012年文化部发布的《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工程”正式纳入规划。

  中国非遗数字化保护中心主要在四个方面开展非遗数字化保护工作。其一,制定了非遗数字化保护标准。2012年底完成了《术语和图符》《数字资源信息分类与编码》《数字资源核心元数据》等3个基础标准和《普查信息数字化采集》《采集方案编写规范》《数字资源采集实施规范》《数字资源著录规则》等4个业务标准的制定。2013年12月,中国非遗数字保护中心完成“六大门类数字化保护标准(草案)”《六大门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标准(草案)顺利通过验收》,六大门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标准(草案)顺利通过验收,2014年2月17日。验收,加上此前完成的另四大门类标准的验收,统一规范的非遗数字化保护标准体系基本建成。其二,建成了国家非遗数据库,截至2013年10月,共建成非遗普查资源数据库、非遗项目资源数据库、非遗专题资源数据库和非遗数字化保护管理系统。其三,研发了非遗数字化管理系统软件和中国篆刻艺术应用软件。非遗数字化管理系统软件于2013年4月完成研发,为地方数据库与国家数据库对接奠定了基础。中国篆刻艺术应用软件是在中国非遗数字化保护中心统筹下,由中国艺术研究院篆刻艺术院和武汉大学共同研发的,主要由篆刻字库和创作应用两大部分构成,包含“篆刻史论”“章形”“刀法”“印材”等12个操作板块,不同时代、不同形态的字例38184个,相关印例3311个。其四,举行了非遗数字化保护试点工作。从2013年6月开始,先后在辽宁、江苏、河南、福建、云南、山东、安徽、贵州、湖北等省以及大连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和西藏昌都地区等13个地区进行试点,涉及十大门类的国家级非遗项目共33项,主要检验了技术标准和软件使用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此外,以中山大学为牵头单位,以哈尔滨工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厦门大学、中国艺术研究院为协同单位的“文化遗产传承与数字化保护协同创新中心”也于2013年正式挂牌,该中心将通过机制创新来发挥四校一院的优势,开展非遗数字化保护研究和人才培养,推动非遗数字化保护工作的开展。

非遗文化传播迈上新台阶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中国传统文化在世界各地频繁进行展示展演与交流活动。以北京传统庙会展示旅游文化的“美丽北京、世界城市”在环球影城上演;文化中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行,在美国林肯中心、莫斯科中国文化中心、悉尼市政厅及悉尼歌剧院、悉尼市政厅及悉尼歌剧院轮番登台;“中国日?渭南表情”,在法国联合国教科文总部亮相…等等。诸多非遗项目诠释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内涵,践行着“文化走出去”。

  2013年10月22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中南海紫光阁会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博科娃。李克强说,中国新一届政府高度重视教育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李克强积极评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为推动世界范围内教育科学文化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中方愿深化同教科文组织的合作,创新机制,拓展渠道,加大支持力度,促进国际教育科学文化事业进步,维护世界的和平发展繁荣。博科娃表示,中国在促进教育公平、减贫、保护文化遗产、推进科技创新等方面成就显著。教科文组织愿推广同中国合作的成功模式,推动教科文领域的国际合作。这次中国国家领导人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的会面,表明我国对非遗保护、对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交流与合作的高度重视。

  学术研究更深入

  2013年我国高校、科研机构、非遗保护单位、社会民间团体继续加大非遗保护的学术研究,推动了非遗保护理论的系统化发展,为非遗有序传承和科学保护提供了专业指导。

  报告显示,关于非遗领域的研究、著作、论文更加丰富和全面深入。有基础理论的探讨,还有对非遗研究、非遗保护的价值做出判断。关于非遗的保护,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非遗只有融入现代生活,形成适应当代社会的生存发展机制,才是真正得到保护和振兴。为使非遗更好地实现现代化转型,也有学者从非遗与需求的关系方面入手,对生产性保护政策进行了界定与补充。对于非遗如何融入当代生活实现活态传承这一论题,学者们对于文化生态与文化空间的讨论也给我们带来了另一种视角。实现非遗项目的良性发展,一个有利的文化空间不可或缺,这类空间包括建筑、聚落空间、传统节日等文化空间。

  在现有的非遗保护实践中多为政府主导,文化持有者反而被边缘化,文化主体缺位现象严重。而对于非遗保护中文化本真性的迷思,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人们有权力也有能力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唤醒文化持有者的文化自觉,由他们自己来选择和确认文化的本真性与保护传承方式,才是非遗保护的合理途径。

  此外,对非遗法律、信息化的研究也有一些新的进展。

 

责任编辑: 刘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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