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刚刚闭幕,10月30日至31日,人民银行在武汉召开依法行政和法律服务工作经验交流会。此次会议是人民银行党委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会议认真学习了四中全会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决定的说明,并结合履职实际,就如何贯彻四中全会精神进行了深入讨论交流,10家分支行介绍了依法行政和法律服务工作经验,为下一步有效落实四中全会决定、推进央行依法履职提供了有益借鉴。人民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郭庆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郭庆平对人民银行条法系统近年来取得的成绩和经验予以充分肯定。他表示,人民银行作为特殊的金融主体,既是中央银行,又是政府组成部门和行政机关,承担着金融业综合管理的职能,在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决定过程中,更应该积极主动,着力推广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确保贯彻落实工作取得实效。 郭庆平强调,人民银行条法系统在落实四中全会决定工作中,要先学习、先行动、先落实,将全会精神落实在履职实践中,加快推进重要立法项目,认真做好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进一步发挥好法律监督作用,组织开展好法治宣传培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努力提升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能力。他还与会议代表交流了自己学习四中全会精神的体会,认为在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决定过程中,各级行需要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积极稳妥推进法治建设。一是需要坚持底线意识,带头学习法律,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二是需要模范带头遵守党章党纪,守纪律,懂规矩,不该做的事坚决不要做。三是需要改进干部业绩考核,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四是需要积极推进基层行法治建设,加强地市中支、县支行的法律队伍建设,提升全行法律事务工作一体化发展水平。 会上,人民银行条法司司长穆怀朋对人民银行近几年依法行政和法律服务工作进行了回顾,对分支行工作中的创新亮点和工作特色进行了点评,在对金融法制工作面临形势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从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决定、推动法律制度清理完善、推广依法行政和法律服务工作成功经验、提升工作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等方面,对今后一段时期条法系统工作重点进行了安排。 人民银行各省级分支机构法律事务处负责人、总行机关条法司和相关司局同志等70余人参加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