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区,为建设开放宁夏、富裕宁夏、和谐宁夏、美丽宁夏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宁夏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号角。 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的规矩。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宁夏实际,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区进行了安排部署。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宁夏,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意义重大。 以律均清浊,以法定治乱。抓法治就是为发展提供良好环境,为民生提供制度保障,为和谐稳定提供根本保证,为从严管党治党提供利器。做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离不开法治。作为经济欠发达省区的宁夏,发展始终是第一要务,我们既要保持一定经济增速,也要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无论是作决策、定政策,还是搞规划、上项目,都离不开法治保驾护航;打造“两优”环境,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同时,保民生是发展的根本和底线,而我区民生水平相对较低,还存在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解决民生问题,法治是必由之路。只有通过立法等制度安排,才能为群众提供机会公平、分配公平的社会保障,更好地保障群众的文化、教育、医疗等基本权利;只有通过法律手段,才能更好地解决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等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法治还是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途径,是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也是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重要手段。多年来我区一直保持了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但影响稳定的问题仍然较多。只有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充分发挥法治的引导、规范、惩戒作用,才能保障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近年来,我区在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作风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四风”问题反弹危险依然存在。在反腐败方面,虽然加大了查处和惩治力度,但以权谋私、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现象仍时有发生,“不敢”“不能”“不想”的问题还没有解决,从严治党任重道远。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高举法治的旗帜,充分认识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目标明确,才能定位好前进的方向;任务清晰,才能把握好奋斗的路径。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按照中央制定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确定依法治区的目标是:要通过长期不懈努力,地方性法规规章基本完备并有效实施,执法司法公信力有较大提升,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明显提高,公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更加巩固,宗教关系更加和谐,不断开创依法治区新局面。 目标已经明确,任务已经部署,关键在于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就要按照自治区党委的安排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建设开放宁夏、富裕宁夏、和谐宁夏、美丽宁夏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