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7日从黑龙江省民政厅获悉,为扎实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开展,结合黑龙江省城乡养老服务实际,日前黑龙江省启动了特困老年人社会工作服务试点项目,并制定了黑龙江省特困老年人社会工作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方式,每年在全省选取15个符合条件的县(市、区)或单位作为特困老年人社会工作服务试点,每个试点由福彩公益金支持10万元,开展为期1年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并逐年扩大试点范围,争取在2020年基本实现全省各市、县(市)老年人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全覆盖。 据悉,启动特困老年人社会工作服务试点项目旨在探索具有黑龙江省特色的老年人社会工作服务模式,促进黑龙江省为老服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养老机构的发展,促进特困老年人的家庭照顾、社区照顾与机构照顾的协同发展。该试点项目以街道(乡镇)所辖社区(村)为依托,建立社会工作服务平台,设置社会工作岗位,覆盖整个社区(村),并辐射周边社区(村)。重点为城市空巢、农村留守、贫困、失独、病残、失能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情绪疏导、危机干预、生活照顾、关系调适、资源链接、生计发展、能力提升、社会参与等方面的专业服务,使服务对象能够应对困难处境,减少消极情绪和极端行为,融洽家庭和社会关系,帮助服务对象建立同伴、邻里和社区支持系统,修复和发展社会功能,改善晚年生活质量。 记者还了解到,开展特困老年人社会工作试点的县(市、区)或单位要以养老机构(床位达到50张,机构工作人员中有3人以上通过国家社工职业水平考试)为依托,面向机构内老年人及周边社区(村)老年人开展服务。同时,各试点县(市、区)或单位在服务开展过程中,要不断完善试点硬件配套设施,逐步建立个案或小组工作室、情绪宣泄室、心理咨询室等社工专业服务场所,加强对心理援助、精神慰籍、关系调适等柔性需求的服务,体现社工服务专业性。 此外,试点项目提供的服务不仅要针对养老机构内部的服务对象,还要对周边区域的老年人进行覆盖,把专业老年人社工服务的触角伸向更广阔的领域。(记者郭铭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