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12-29 07:17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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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12月28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2014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批准2012年9月10日由时任外交部副部长张志军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德黑兰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引渡条约》。 

责任编辑: 黄林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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