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省宜都市龙窝村的沟渠及堰塘旁,可以见到醒目的管理责任牌(1月10日摄)。近年来,“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县市”湖北省宜都市大力推进“产权受益户共有制”改革,将堰塘、灌溉渠、小型泵站等小型水利设施的使用权与受益农户挂钩确权,并由受益群体自主推举管护责任人。管护责任人的存在,带动了农村水利设施管理责任的落实,解决了“重建轻管”问题,提升了设施的有效利用率。新华社记者 梁建强 摄 1月10日,湖北省宜都市龙窝村村民黄国从堰塘中取水。自从有了专人管护,堰塘的水质好了许多。新华社记者 梁建强 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