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份,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陆续反映了一些环境污染问题。其中,河北省1件,山西省1件,辽宁省1件,江苏省2件,山东省3件,河南省2件,湖北省3件,湖南省2件,广东省1件,广西壮族自治区1件,宁夏回族自治区1件。
现将12月份重点环境案件处理情况予以公布(见附表),接受社会监督。
附表:2014年12月份重点环境案件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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