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全面清理政府规范性文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1-30 09:23 来源: 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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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日,记者从浙江省政府法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今年,浙江省将对改革开放以来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及时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如未被纳入继续有效目录,将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据了解,2015年,浙江省将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大力削减审批事项,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环节的技术审查、评估、鉴定、公证、咨询等事项及收费,消除行政审批的灰色地带,加强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探索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目录制,加大监督检查和违法行为处置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今后,重要政府立法项目由法制部门组织起草,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法规规章探索引入第三方起草评估机制,以防止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和争权诿责现象。浙江省还将全面推行城乡统筹的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同时狠抓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记者 黄宏 通讯员 朱伟)

责任编辑: 林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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