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为宁夏企业减税7亿多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2-08 10:04 来源: 宁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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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国税局获悉,2014年,宁夏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电信业“营改增”试点平稳顺利。全区共有15434户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占全区增值税纳税人户数总量的7.05%,实现“营改增”收入8.86亿元,占全区增值税收入的6.7%,对增值税收入增长贡献率为95.2%。新增试点纳税人11474户,增长了2.9倍。累计促进3万余人就业,为纳税人办理各类减免税7.09亿元。 

2013年8月1日,宁夏7个市级国税局全部实现代开、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全区“营改增”试点启动;2013年9月1日,随着中卫市一家物流公司在沙坡头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对8月份交通运输劳务所得提交“营改增”申报,缴纳增值税税款9526.34元,宁夏“营改增”试点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2014年1月1日,继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等实行“营改增”试点,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也开始“营改增”试点,宁夏有64户企业划入试点,至此,全区交通运输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2014年6月1日,电信业顺利纳入“营改増”试点范围。

此次税制改革,宁夏小规模纳税人普遍受益。宁夏富岳工贸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尹雪蓉说:“以前客户要增值税发票,我们提供不上,送上门的生意做不成。‘营改增’后,客户增多了,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公司运营成本。”吴忠市建筑勘测设计院会计丁海红说:“企业被列为‘营改增’纳税人后,税率由营业税及各税附加5%变成增值税3%,按企业一年销售收入480万元计算,税款少缴9.6万元。”

据悉,宁夏国税局今年将全面铺开“营改增”试点,力争在减轻税收负担、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企业创新、促进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记者 魏萍 实习生 胡嘉玫)

责任编辑: 刘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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