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沈阳2月11日电(记者 范春生)记者11日从沈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日前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原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陈长林涉嫌受贿犯罪决定逮捕。
据悉,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原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陈长林于2014年9月12日被辽宁省纪委立案审查。经查,陈长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向他人行贿;贪污公款。
2015年1月,陈长林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中国政府网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