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春节提倡“禁燃”不能免俗请注意四点 ■除上海市南京东路等十多条重要路段和人民广场等十多个传统重点区域之外,在2014年基础上今年新增了世博前滩地区、徐汇滨江地区以及浦明路、东长治路、浦东大道(内环线以内路段)、杨树浦路(内环线以内路段)等区域路段为禁放路段 ■节日群众性活动场所也被列为禁放区域,且严禁在搭建外立面脚手架的在建工地周边50米范围内、外墙保温材料为易燃或可燃的建筑物周边60米范围内燃放 ■2015年明确所有建筑物室内、屋顶、阳台等处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公交企业、出租汽车企业将督促驾驶员、售票员劝阻乘客携烟花爆竹乘车。地铁同样严禁烟花爆竹进入车站 2015年春节期间,上海出台一系列举措,严格烟花爆竹安全管控,预防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事故。此外,对于之前社会流传的上海将实施外环线内禁放措施,《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已列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目前修订工作正在进行。最终采取何种措施将以法律确定的内容为准。 从上海市消防局获悉,今年上海市减少五成以上销售点,上海市经营许可证发放总量控制在700张以内。外环线内取消长期销售点,仅设置临时销售点。临近轨道站点、人员密集场所以及设置在居民楼底层的销售点全被取缔。上海市公安消防部门还制定了临时销售点临时建筑的搭建标准,并停止审批上海市大型焰火燃放活动。除了销售渠道受控之外,烟花爆竹的市场投放量也减少了五成以上,控制采购批发总量在15万箱以内。 上海市交通委对2015年春节期间承担烟花爆竹配送服务的运输单位、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进行从业资质与资格审查。 此前,不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均提出,应在外环以内全面禁放烟花爆竹。但2015年春节这一建议并未真正实施。据了解,目前《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已列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但立法有必经过程,需要广泛征求意见,目前修订工作正在进行。最终上海采取何种措施,将以立法确定的内容为准。 据了解,上海市公安机关成立了由消防、治安、特警、交警等警种组成的联合打击组,实施超常巡逻检查,严厉查处打击无证经营储存、禁放区域违规燃放、非法运输等行为。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