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耕地保护与节约集约并重
土地利用精打细算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2-27 10:27 来源: 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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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折不扣落实各项耕地保护措施,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今年黑龙江省耕地保护与利用将由过去的保数量向更加注重保质量转变,由资源的粗放供给向更加注重节约集约利用转变。

  2014年,该省落实各级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落实资金50亿元,落实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920万亩。全省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继续保持稳定。制定了批而未用土地八项处置政策,全年使用批而未用土地6638公顷,挖潜盘活闲置废弃土地371公顷,核减各类项目超标用地687公顷。巡查用地项目4657个,巡查率达48%。

  今年该省将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耕地保护措施。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将国家核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上图入库,落地到户。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要求,不得随意调整。强化耕地保护责任。重点是强化市县两级政府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市县耕地保护目标年度检查。选择一批项目和部分地区开展试点,推进建设占用耕地剥离耕作层土壤再利用。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定与监测,切实提高耕地质量管理水平。推进土地整治工作。落实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900万亩,抓好以田间水利工程为重点的土地整治项目建设。

  大力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以黑龙江省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加强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意见》,强化土地规划管控,严格执行投资强度、容积率等用地控制标准,提高土地投入产出率。国家级开发区投资强度每公顷不低于3000万元,省级开发区不低于2500万元。严格执行供地目录,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抓好闲置土地盘活利用。严格实行批而未用土地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挂钩制度,督促各地加快已批土地的征收和供应,全年使用批而未用土地3000公顷以上。推进“四煤城”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工作。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抓好新一周期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开展城市和开发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制定规模挖潜、布局优化措施,提高建设用地综合效益。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模式,促进土地立体开发、复合利用。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加强土地出让价格管理。(孙佳岩 记者 谭迎春)

 

责任编辑: 陆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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