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加快罕见病立法推动“孤儿药”研发
——访全国人大代表刘革新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3-06 12:03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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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记者周相吉、高亢)长期以来,我国罕见病患者的治疗药物基本依赖进口,国家对罕见病的治疗费用尚无保障政策。对“孤儿药”研发,我国相关立法还不完善。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商会副会长刘革新呼吁,我国应加快罕见病立法,推动“孤儿药”研发。 

刘革新说,按照WHO标准,罕见病种类达6000—8000种,如血友病、苯丙酮症、结节性硬化症等。“孤儿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罕见病的药品。

刘革新表示,我国由于缺乏针对“孤儿药”的特殊遴选机制,使得在我国基本药物目录、医保药物目录中“孤儿药”的数量少,医保目录对“孤儿药”进行补偿性支付的比例亦不高。目前我国罕见病患者的治疗药物基本依赖进口,国家对罕见病的治疗费用尚无保障政策,一般患者家庭无力承担治疗费用,而在税收抵免、注册审批费免除、市场独占权、单独定价、医保扶持方面则没有激励政策,从而导致制药企业研发和生产“孤儿药”的积极性不高。

刘革新呼吁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建立“孤儿药”认定制度,并将这种认定作为孤儿药注册审批的前置程序,获得认定者可享受特殊审批等相应优惠政策。多方联动制定科研激励政策和产业政策引导“孤儿药”研发,他建议卫生、药监、科技、财政等多部门联动,设立专项基金,资助原创性“孤儿药”研发,鼓励对国外专利过期“孤儿药”进行抢仿,引导研究机构和企业从事“孤儿药”研发,加快“孤儿药”的上市速度。

他还建议简化“孤儿药”审评审批程序、制定“孤儿药”市场独占、单独定价与税费减免的优惠政策。此外,刘革新认为建立和完善罕见病医疗保障制度也至关重要,将部分罕见病纳入大病保险,建立政府、社会、患者共担机制;将“孤儿药”作为特殊药品纳入国家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各省区市参照医保药品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责任编辑: 张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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