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 根据教育部官方网站6日发布的《2014年教育督导报告》,2014年,国家督学和专家组成国家督导检查组对26个省(区、市)的491个县(市、区)进行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最终有464个县(市、区)通过认定。 这464个通过认定的县(市、区)是经过一定规程通过国家督导检查组认定的。据介绍,2014年,国家督导检查组实地检查学校3195所(含教学点225个,特教学校9所),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1948场,发放了满意度调查问卷22.5万份。 同时,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通过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复查监测机制,对2013年通过国家认定的293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发展水平、校际间均衡状况进行了监测和复查,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质量,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据统计,自2013年启动督导评估认定以来,国家督导检查组已经完成对28个省(区、市)816个县(市、区)的督导评估认定,其中757县(市、区)通过认定。 此外,2014年9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开展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大规模专项督导,抽查了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203个县(市、区),实地检查学校1133所,首次实现省级单位全覆盖。(记者 施雨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