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记者 朱诸 华晔迪 侯雪静)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大幅缩减政府定价种类和项目,具备竞争性条件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原则上都要放开。这意味着我国价格改革的市场化步伐将加速推进。 “政府行政干预进一步减少,是完善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的核心,有助于提高要素资源配置的效率。”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副院长白重恩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现在通胀的水平较低,价格改革要抓住这个有利时机。” 2014年,我国共放开52项商品和服务价格。国家发改委表示,未来中央定价目录具体项目将减少60%以上,地方定价目录具体项目减少不低于30%,政府定价范围将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 而对于百姓眼中价格“一改就涨”的现象,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所长宋立表示,价格改革并不意味着涨价,改革的目标是使市场机制在价格形成中起决定性作用,凡是已经形成有效竞争的行业和领域,都要放开价格。 “至于放开价格后,是涨价还是降价,那是由市场竞争机制决定的。”宋立说,“预计今年水、电、石油、天然气等领域的价格改革将进一步推进。” “改革不能只是涨价,不能对低收入群体的生活造成较大影响,价格改革也要考虑民生。”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嘉源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玉芝说。 白重恩表示,就目前国内一些价格改革举措来看,体现民生保障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将居民价格与非居民价格分开,非居民价格调整体现市场化,居民价格则稳步调整保民生;另外一种是制定阶梯价格机制,让最基本的能源消费相对价格低一些,这样既保障基本民生,又抑制浪费。 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将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全面实行居民阶梯价格制度。 宋立表示,健全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是化解价格改革对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影响的长期工作。 “这项工作要落到实处,需要完善一些基础统计工作。例如尽快建立全国收入分层CPI的规范统计制度,以更加准确地评估价格改革对中低收入人群的影响。”宋立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