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3日获悉,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近日下达了1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额度,而广东获得的额度约为500亿元。此外,据最近一次的审计结果,截至2013年6月底,广东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6931.64亿元,其中2015年到期需偿还1037.22亿元。 来自财政部的消息称,此次财政部下达的1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额度,将允许地方把一部分到期的高成本债务转换成地方政府债券。 13日,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曾志权向记者证实,广东获得的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额度在500亿元左右。他在全国两会期间接受采访时介绍:“这次置换债券的批复,主要是以债务存量作为参考标准,综合考虑2013年6月底之前审计署审计的债务存量以及当年要到期的债务规模,再用系数进行换算得来的,比较科学。目的不在于发多少钱,而是建立一种使债务管理从无序变成有序的良性机制。”他认为,置换债券这种借新还旧的方式,是向新机制迈进的重要一步。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以一定规模的政府债券置换部分债务,是规范预算管理的有效途径,有利于保障在建项目融资和资金链不断裂,处理好化解债务与稳增长的关系,还有利于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利息负担。” 根据最近一次地方政府债务审计结果,截至2013年6月底,广东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6931.64亿元。其中,2015年到期需偿还的债务为1037.22亿元,占总额的14.96%。也就是说,约500亿元的置换存量债务额度,大约占2015年到期需偿还债务的一半。这将有利于延缓债务期限、优化债务结构、减轻财政支出压力。 另据新华社匡算,截至2013年6月30日,全国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存量债务中,2015年到期需偿还18578亿元。由于政府债券利率一般较低,债务置换后,地方政府一年可减少利息负担400亿元至500亿元。(记者 卢轶 黄颖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