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考考生成绩、评卷信息等将保存3年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3-18 15:44 来源: 新华社
【字体: 打印本页

新华社北京3月18日电 教育部近日印发《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其中明确,扫描后的答卷保存期为考试成绩发布后6个月。答卷扫描图像、评卷信息(含评卷过程数据)、考生成绩等保存期为考试成绩发布后3年。 

对专职考试工作人员,规定强调,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参加当次全国统考的,应回避接触考试的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参加当次全国统考的,不得参加考试工作。

针对近些年来有地方因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考试中断、延误等情况,规定明确,由于试卷印刷有误、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全国统考时间延误的,须由考区主任立即上报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批准延长考试结束时间,延长的考试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

责任编辑: 陆茜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