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深圳3月18日电(记者吴俊)记者18日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该法院将启动行政案件异地管辖、从优秀律师和法律学者中选任法官等一系列改革。根据改革规划,该法院将力争在2016年底前率先基本完成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中属地方权限范围内的改革任务。 记者了解到,该法院的改革规划主要分为四个方面:推动司法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深化审判方式改革,深化人员分类管理改革。 根据改革规划,深圳中院将探索任期制法官制度,面向社会从优秀律师、法律学者等法律人才中公开选任法官,实行任期制,任期届满即结束法官身份,符合条件者可转任执业法官。 该法院改革规划提出,只依照法律规定保留审限内结案率等若干必要的约束性指标,取消其他违反司法规律的考评指标,建立“法官业绩档案”,以这种新的评价体系来全面评价法官综合能力、审判绩效、案件质量。法官的个人权益保护也列入改革规划。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法官调离、辞退或免职、降级,强化司法人员依法履职的制度化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