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0周年宣传作品征集启事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3-24 09:39 来源: 信访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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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日是《信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实施10周年纪念日。为广泛宣传《条例》,在全社会营造学条例、用条例的良好舆论氛围,国家信访局决定面向全社会开展“《条例》这十年”宣传作品征集活动。 

一、作品内容

(一)创作选题

1.信访工作制度改革进行时。党的十八大以来,大力推行“阳光信访”、实行逐级走访等重大举措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效。

2.法治信访在路上。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的建议、对策等。

3.动人信访故事。反映身边鲜活的“信访故事”,重点展现信访工作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过程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4.最美信访干部。反映信访干部把群众当亲人、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感人事迹。

(二)作品形式和要求

宣传作品必须为自主创意且尚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主题鲜明、形式新颖、内容生动,通俗易懂、易于传播。

1.标语口号。要求简洁通俗、琅琅上口,原则上不超过30字。

2.招贴画。要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色彩醒目、风格明快,有利于突出信访工作“为民、务实、清廉”的感官体验。

3.短文。投稿短文要求紧扣主题,表达作者对信访工作的感受、体会。字数在2000字左右,体裁不限。

二、征集时间

2015年3月23日至4月12日。

三、投稿方式

作品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投稿,投稿时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条例》这十年宣传作品”字样,正文内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电子邮箱、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信息。

投稿邮箱:tlzw2015@163.com

联系人:沙亮 胡伟雄

联系电话:010-83087891、83087353(传真)

四、评选办法

国家信访局将组织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统一评审,评选出优秀宣传作品,用于《信访条例》有关宣传活动。本次活动按标语口号、短文分别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奖金分别为2000、1000、500元。招贴画设中标奖5名、入围奖10名,奖金分别为5000元、2000元。获奖者均颁发获奖证书。评选结果将于5月初在国家信访局官方网站公布。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踊跃投稿,为开展《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0周年活动献智献策。

国家信访局

2015年3月23日

责任编辑: 陆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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