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海洋局办公室印发《关于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信息发布的更新和政策解读,强化职能部门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开展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推动和规范海洋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通知》,2015年海洋系统重点公开的信息内容主要集中在5大领域:海洋环境保护、海域使用和海岛管理、海洋预报减灾、海洋科技、行政管理及财政预决算。 《通知》指出,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明确将自身政府网站作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对于重要会议、重要活动、政策出台等,必须第一时间在政府网站上发布信息。在研究制定重大政策时,要同步准备对外公开的政策解读方案或文稿,并同步推出解读评论文章或开展访谈。对于重大突发事件或应急事件,要按程序第一时间在政府网站上发布信息,并及时发布动态情况,回应社会关切。同时,还可以通过开展在线交流、意见征集和网上调查等活动,搭建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与公众交流的“直通车”。 在强化职能部门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方面,《通知》明确,按照“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内设职能部门要切实做好信息内容涉及的线下工作,凡是不涉密的政府信息,都要主动公开。对人民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相应的答复保障工作。 同时,《通知》还对开展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海洋系统各单位网站间协调联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作出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