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局发布关于开展2015年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3-25 14:05 来源: 邮政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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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顺利开展2015年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工作,根据《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规定》,结合国家邮政局关于简政放权工作“两建一结合”的总体思路,日前,国家邮政局发出《关于开展2015年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参加年度报告的企业范围

  在2014年12月31日(含)前,经邮政管理部门核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依法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均应参加2015年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工作。

  年度报告工作时间

  企业:2015年4月30日前提交年度报告。

  公布及报送: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在8月31日前,公布年度报告审核结果,并向国家邮政局报送本行政区域年度报告工作情况。

  省级邮政管理部门:2015年5月1日~6月30日组织开展年度报告的审核工作。

  年度报告工作程序

  ●企业登录国家邮政局网站或省(区、市)邮政管理局网站,在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年度报告相关报表并提交。

  ●国家邮政局颁发许可的跨省(区、市)经营和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企业,只需通过网络填报,免于提交书面纸质材料。

  ●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可按照“简化手续、提高效率、职责下沉”的原则,从本地实际出发,安排部署辖区年度报告工作。

  年度报告工作审查形式

  ●原则上采取形式审查的方式。

  ●对年度报告材料中发现问题或确有必要的,可采取实地审查方式。

  年度报告工作相关要求

  ●依法做好年度报告工作,全面落实“一建两结合”的简政放权思路。

  ●将年度报告材料接收、初审等管理权限下放市(地)局,充分发挥市(地)局的属地监管服务作用。

  ●确保权力下放后的工作质量,加强对市(地)局许可管理的培训与检查。

责任编辑: 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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