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10项生态安全屏障工程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3-27 10:20 来源: 西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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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西藏自治区环保厅了解到,去年以来,自治区深入开展生态保护工作,协调落实7.83亿元资金,全面实施《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3大类10项工程。 

2014年,西藏自治区组织编制《西藏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纲要》,启动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成效评估工作,对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进行阶段性评估。积极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拉萨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通过考核验收。在28个乡镇、29个村开展国家级生态创建工作。目前全区已有560个村、44个乡镇、2个县分别获得自治区级生态村、生态乡镇、生态县称号。

此外,自治区政府审批了《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组织编制纳木错国家公园试点规划及实施方案,将纳木错纳入环保部国家公园试点;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积极协调开展麦地卡、羌塘、色林错自然保护区的晋升、调整工作;修编《西藏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划》;协调国家有关部委,将西藏自治区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的县由8个增加到18个;深入推进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将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结果作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果的评估依据。(记者 王菲)

责任编辑: 温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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