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范围扩大 力促保值增值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4-02 07:47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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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4月1日电 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适当拓宽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范围,分散风险,稳定和提高投资收益。同时要求做好政策衔接,控制投资风险,坚决守住安全“红线”,在促发展中壮大保民生的实力。

根据会议,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范围扩大到地方政府债券,中央企业及其子公司,以及地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行业龙头企业包括优质民营企业;允许基金按规定在全国银行间一级市场直接投资同业存单;还将基金的信托贷款投资比例上限由5%提高到10%,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城市基础设施等项目的参与力度等。

全国社保基金成立于2000年8月,是国家社会保障储备基金,主要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国有资本划转、基金投资收益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全国社保基金不同于基础养老金,来源上不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构成,成立旨在应对养老高峰,不用于当期支付。

在超过14年的发展中,全国社保基金规模不断扩大,截止到2014年末,基金资产总额15290亿元,年均投资收益率8.36%,超出同期年均通货膨胀率5.94个百分点,较好地实现了保值增值,被称作投资界的“国家队”。

成立至今,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范围不断扩大,由成立之初的存款、国债,目前拓展至固定收益投资、股票投资、实业投资等领域,同时允许境内投资与境外投资。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刘尚希说,扩大基金投资范围,让全国社保基金的投资方式更为灵活多样,一方面可以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另一方面可以为稳定经济增长和调结构发挥积极作用。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认为,投资于基础设施、保障房等领域,既降低了政府筹措建设资金的融资成本,也为养老金找到了一条长期稳定的投资渠道。

当然,作为老百姓的“养命钱”,全国社保基金扩大投资范围也意味着需要同步提高基金的管理水平。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白重恩说,这尤其对于投资风险管控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

在2014年11月26日,国务院法制办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这意味着我国将从“立法”层面保障这一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

负责全国社保基金管理运营的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也在近日表示,2015年,将进一步加强基金投资科学精细管理,不断提高投资收益水平;加强基金管理法规制度建设,确保做到依法投资、合规运营,努力创建一流社会保障资产管理机构。(记者 侯雪静、何雨欣)

责任编辑: 马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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