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1949年至2013年司法解释汇编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4-08 16:50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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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4月8日电(记者罗沙)最高人民法院8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汇编(1949—2013)》,促进人民法院准确适用法律,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

    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郭锋介绍,新中国成立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单独制定以及与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司法解释和司法指导性文件多达3000余件。2011年,最高法启动了第一次全面集中清理司法解释工作,废止715件,确定修改132件。为巩固集中清理成果,完成成果转化,最高法历经一年的时间结集出版了这部司法解释汇编。

    根据司法解释集中清理结果,司法解释汇编共收录了三部分内容:一是继续有效的司法解释,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二是司法指导性文件,收录了最高人民法院单独以及与其他国家机关联合发布的虽然不属于司法解释,但具有法律适用内容的规范性文件;三是废止的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

    郭锋说,最高法将进一步规范司法解释的立项、起草与报送、讨论、发布、施行与备案,以及编纂、修改、废止等环节,进一步规范司法解释制定主体、程序和形式。特别是要按照新修改通过的立法法规定的原则和精神,规范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工作。

    他同时表示,最高法将建立健全司法解释集中清理工作的长效机制,根据新法实施和法律修订情况,定期启动清理工作,确保司法解释内容合法、形式规范、相互协调一致,更好地发挥司法解释在正确适用法律,指导审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 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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