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20日获悉,安徽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禁烧上,今年安徽省继续实施网格化管理体系;利用上,广泛开展秸秆还田示范,23座秸秆电厂投入运营;奖补上,资金专项用于综合利用,标准与去年相同;考核上,对禁烧不力的,安徽省政府将约谈有关负责人、扣减奖补资金,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延续去年做法,今年县(市、区)政府对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及时发现并制止秸秆焚烧行为;广泛开展秸秆还田示范,积极推广高温堆肥新技术,加大对80马力以上拖拉机和配套秸秆还田与离田等专业机具的叠加补贴力度;安徽省财政奖补资金专项用于秸秆综合利用支出,小麦、玉米、油菜按照20元/亩、水稻按照10元/亩标准进行奖补;根据环保部卫星监测结果和督查巡查情况,安徽省财政以县为单位进行考核清算,重点区域、非重点区域内每发现1个焚烧火点分别扣5%和2%省级奖补资金,补助缺口由市、县全额承担。 与去年相比,今年秸秆发电进程将加快。通知指出,对在建的秸秆电厂,要加强协调调度,千方百计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核准开工项目在2年内投运,2015年有23座电厂投入运营、装机规模64万千瓦,2017年底安徽全省秸秆电厂装机规模达到150万千瓦左右,年利用秸秆量1500万吨左右。县级财政将按一定标准补助秸秆电厂。 通知明确,安徽省政府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考核内容,对禁烧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约谈政府负责人,扣减奖补资金,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记者 夏胜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