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族团结提供法律保障——
青海海北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启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4-23 17:30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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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西宁4月23日电(记者 党周、张涛、王大千)随着青藏高原天气转暖,我国最大内陆咸水湖——青海湖冰面已完全融解。在位于湖北岸的青海省刚察县泉吉乡,全乡48名干部利用工作之余重新回到“课堂”,手捧课本进行“汉藏双语”学习。

一年之计在于春。泉吉乡党委书记坎本才让说,他们乡有35个汉族干部,这些干部因为不通藏语,下乡与牧民沟通不畅,经常闹笑话,群众很不满意。与此同时,不少藏族干部汉语不流利,影响了工作开展。按照上级统一要求组织“汉藏双语”学习,进一步提高了依法处理民族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泉吉乡是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立足民族自治地方实际,通过立法促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的一个缩影。

居住着藏、汉等26个民族的海北州,2013年7月经国家民委决定,被纳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试点。

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进一步做好民族团结这篇大文章?海北州委书记尼玛卓玛说,只有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各族群众才能自觉按照法律办事,民族团结才有保障。应该利用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的立法权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实现各族群众思稳定、谋发展的愿望。

经过调查和研究,海北州在青海省率先出台《海北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确立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长效机制。

记者近日在海北州、县一些机关事业窗口服务单位采访中发现,那里普遍开展了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特色化服务。比如通过桌签、门牌、文件使用汉藏双语文字,解决了少数民族群众办事语言不通、办事程序不懂等问题。一些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配备汉藏双语导诊,每个科室配备一名以上双语医生,建立双语志愿服务队,在就诊、医疗护理咨询、代取药、陪同检查等方面为少数民族患者提供精细化服务。

海北州人大民族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徐如新说,民族工作说到底是做人的工作,必须强化思想教育引导,构筑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

为了强化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海北州、县广播电视台都创办了专题藏语节目和频道,在原有州委党报《祁连山报》基础上创办《祁连山藏文报》,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栏作为固定栏目不断更新内容和形式。

用汉藏两种语言编写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读本》进入各个中学课堂,并成为必修课,学校都配备了专职政治辅导员。

海北州还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乡村、社区、校园、机关、企业、军营、寺院、市场的成功探索上升到地方法规,予以明确规定。

在位于青海湖附近的沙陀寺,记者发现坎布丹增多杰手里有一本《民族团结宣讲手册》。他告诉记者,除了给僧人、周边群众宣讲宗教政策,还定期讲讲弟子规以及赌博、酗酒的危害,在周边村庄影响挺大的。

记者在海北州一些多民族聚集的农村采访时了解到,各民族群众和谐共处,其乐融融。

海晏县哈勒景村村支书拉莫扎西家是一个4个民族共处的大家庭,他本人是蒙古族,妻子是回族,女婿是藏族,儿媳妇是汉族。他告诉记者,自己参加了州上组织的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经济发展思路等方面的培训教育,思想意识更加明确了。自己以身作则,一家人彼此尊重民族习惯,共同劳动,靠养殖业一年总收入50万元,生活美满幸福。全村263户,像他们家这样的多民族大家庭占四分之一。邻里间不分民族互相帮助,传授致富经验。哈勒井村已经是人均年收入1.4万元的富裕村。

据介绍,海北州坚持一票否决,各级组织不按规定落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目标责任制的,不得参加各类先进集体评选。一年多来,共命名挂牌民族团结进步达标州、县直机关177个,乡镇20个,村176个,社区19个,寺院73座,学校25所,企业16家。

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中,海北州已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00多件。据青海省综治办和统计局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海北州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达到97.82%。

责任编辑: 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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