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铁路发展基金设立方案获批
首期向社会募资300亿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5-30 08:30 来源: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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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记者从广东省政府网站获悉,《广东省铁路发展基金设立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获广东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根据《方案》,该基金将主要用于广东省铁路项目(包括国铁干线、城际轨道交通、疏港铁路等)的省级资本金出资,规模不低于基金总额的80%。值得一提的是,该方案在资金来源、投资回报以及退出机制上均有所创新。

专家认为,《方案》在细节创新上有诸多突破,且保持了一定的谨慎,是公共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一次周全、细致和务实的创新。

首期募集资金每股10亿元

《方案》明确,广东省铁路发展基金存续期为10—15年。广东省政府授权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铁投集团”)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广东省铁投集团作为铁路发展基金主发起人,与社会投资人签订出资人协议。

该基金设立后,可以通过增资方式或设立子基金等方式筹集资金,子基金可采用有限合伙制(GP/LP)等方式设立;可以通过发行期限不超过一年期的债券或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弥补因日常运营产生的流动性缺口。

根据《方案》,该基金将主要用于广东省铁路项目的省级资本金出资,规模不低于基金总额的80%;其余资金投资铁路土地综合开发等市场化经营项目,提高整体投资效益。

《方案》规定,基金首期募集规模为400亿元,其中广东省财政投入100亿元,其余300亿元按照投资主体多元化原则,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择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或其他社会投资人进行募集。

具体操作方式上,将上述400亿元共设40股(每股10亿元),并规定单个社会投资人持股不超过9股。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主任林江表示,广东省财政投入资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稳定人心的作用,而对单个社会投资人持股数量作出限制,也确保了政府在铁路建设中的主导地位。

将确保投资人获稳定回报

财政部等三部委印发的《铁路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的“保证社会投资人获得稳定合理回报”基础上,《方案》还进一步提出,社会投资人根据约定优先获得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基金当期自身可分配收益不足以支付社会投资人约定回报时,由广东省铁投集团对铁路发展基金予以补足。

“铁路具有投资规模大、回收期长的特点,《方案》对稳定回报的相关规定有助于缓解投资者对收益的担忧。”林江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还明确了退出机制,在铁路发展基金存续期,社会投资人出资到位一年后就可以依法转让股权。当基金存续期满时,将由广东省铁投集团提出续期或清算方案建议,经过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报广东省政府批准,广东省铁投集团承诺按原始投资额以现金方式回购社会投资人出资。

这无疑是为投资人提供了“双保险”。林江认为,《方案》在保障稳定回报的同时,又设立退出机制,给投资人吃了“定心丸”,使基金更具有竞争力和吸引力。

广东创新经验或辐射全国

虽然《方案》刚刚获批,但林江十分看好其未来发展。他说:“相较于其他省份,广东有更多基础建设的需求,包括自贸区、地铁建设等,这些领域完全能通过用好社会资金,激发民间资金的潜力。”

林江认为,广东省铁路发展基金是公共基础设施融资模式的创新,“这几年中央政府鼓励地方政府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尤其要在基建投资方面有所创新,我觉得广东省铁路发展基金正是地方基建投资领域中的一个大突破。”广东把铁路建设作为一个突破口,在投融资体制创新方面“杀出一条血路”,这种尝试值得鼓励。

林江说,《方案》应该经过了多方论证和深思熟虑,更多地考虑到投资人的想法,对投资人是很有吸引力的。“一旦成功,这种模式就可以推广开来,对其他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融资体制改革也会有所帮助。”

他表示,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广东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人才、环境方面都有一定的优势,因此在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创新成功的概率非常高。另外,铁路建设并非一个广东省份的问题,而是需要省际之间的互动,广东在投融资体制改革方面的成功经验很容易辐射到全国。(记者 郭家轩 实习生 周杨)

责任编辑: 陆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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