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全面实施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6-01 16:18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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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6月1日电(记者 谭谟晓 何雨欣)记者1日从保监会获悉,自6月1日起,各财产保险公司在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等6个试点地区全面启用新版商业车险条款费率。这标志着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全面实施。

    据介绍,商业车险改革建立了以行业示范条款为主、公司创新型条款为辅的条款管理制度和市场化的费率形成机制,消费者的商业车险产品选择权将得到更充分尊重,保险公司商业车险费率厘定自主权将逐步扩大。

    此前,保监会已经完成对试点地区财产保险公司新版商业车险产品的审批工作,试点地区保监局已对当地财产保险机构相关制度建设、系统改造、人员培训、单证更换等工作进行了验收和指导,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前期准备充分、新旧产品切换顺利。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改革后,商业车险保障范围将进一步拓宽,产品供给将更为丰富,费率水平总体保持平稳,但费率与风险更加匹配,众多低风险车主将享受更低的车险保费。同时,改革还有利于发挥车险社会管理功能,促进汽车厂家不断提升车辆的安全性和易维修性,促使交通参与各方共同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

    下一步,保监会将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适时将商业车险改革推向全国。

责任编辑: 王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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