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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信息孤岛的问题已经具备条件 必须加快推进

2015-06-19 10:47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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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9日(星期五)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王宁介绍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请问连主任。刚才说到打破信息孤岛,利用大数据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我们确实也觉得这对于推进社会的效率和政府行政效率有很大作用,毋庸置疑。但是,第一个问题是,能不能达到?从技术上、人员上,采集甄别录入是个庞大的体系,到底现在达到什么样的程度,有没有时间表?另外,大家对于怎么样运用也非常关注,比如什么样的人、哪些机构有权使用和共享这样的信息?这也涉及到对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的保护。虽然您刚才提到了有一些配套的措施,能不能再具体谈一下?

    连维良:你讲到的这个是个非常关键的问题,核心的问题就是如何打破信息孤岛。现在信息很多,海量信息,但是这些信息没有发挥有效作用,就是因为数据的分隔。现在应该说有条件打破信息孤岛,文件规定了一系列打破信息孤岛的具体措施和办法。首先在技术上,我们现在已经有电子政务网,我们目前的电子政务网在国家的层面可以覆盖到所有机关,在省一级层面覆盖到所有省区市,在地市这个层面,目前的覆盖率也已经达到94%,在县这一级的覆盖率,已经达到了83%。可以说,稍加努力,从技术层面来讲,这个打破信息孤岛的共享交换平台的技术支撑是具备的。

    第二,技术的问题解决了,就是制度建设,怎么能够形成一种信息共享的机制。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在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的框架下,建立了一个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机制,这个共享交换机制现在几乎每个月都有一次例会,推动信用信息实现共享。共享的载体,就是共享交换平台,目前在国务院层面,已经有35个部门正式实现了衔接,有10个部门能够向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上提供信息。

    建立“信用中国”网站,就是为了实现各类信用信息,能够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实现与全社会的共享。现在这种机制已经建立,今后所有各个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还有老百姓办事所必须的程序和要求,都要通过这样一种机制进行公示。这个问题也不是一蹴而就能解决的,这需要解决几个环节的问题,一是解决信息孤岛问题,二是解决归集问题,也就是有数据、无整合的问题;三是解决数据缺失问题,也就是有需求、无来源的问题。

    解决信息孤岛的问题,现在已经具备了条件,当然也需要一个过程,但必须加快推进。

    你刚才讲到信用信息如何应用的问题,这也是正是信用信息建设当中,最具技术性的一个难题。就是说,信用信息向社会公开,究竟哪些信息应该向社会公开?有些信息是可以向社会公开的,哪些信息经过授权可以公开,哪些信息不能公开,哪些信息经过授权才能查询等,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信用信息标准体系的建立,也就是要对信用信息进行分类管理,有些信息是可公开的,有些信息经过授权是可以公开的,有些信息是不能公开的,有些信息必须按规定,要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国家的信息安全和保护个人隐私。所以说,分类管理、分类应用,是你刚才说的这个问题的关键,这就要建立一系列的信用信息的标准体系,这个工作我们现在也组建了队伍,正在做。谢谢。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郭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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