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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暂不作为“三证合一”的范围

2015-07-03 14:02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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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新闻办于2015年7月3日(星期五)上午10时在新闻发布厅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介绍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等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经济日报记者]请刘局长详细介绍一下“三证合一”适用于哪些市场主体类型,以及为什么目前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刘玉亭]按现在的规定,“三证合一”适用范围,是各类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包括公司制和非公司制的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还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暂时没有考虑进去,主要有两个原因:一个是个体工商户不需要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只申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再一个,个体工商户有的是以自己的姓名注册的,有的还起了一个企业的名字,虽然是有名称,但是实质上仍然是个体工商户。由于这两个原因,暂时没有把个体工商户作为“三证合一”的范围。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于士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