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6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地税系统累计组织各项税费收入886.1亿元,同比增长4.6%。其中,公共财政预算税收收入完成550亿元,同比增长7.2%,比全国平均增长水平高3.8个百分点,完成全年预期目标的50.9%。这意味着,内蒙古自治区顺利实现了地方税费收入的平稳增长和时间任务双过半目标。 今年以来,面对经济下行的严峻复杂形势,内蒙古自治区地税系统坚持抓早抓紧抓实的原则,加强组织收入调度,实行局领导分片包联工作制度,依法征税、依法管税,加大清欠力度,全力挖掘新的税收增长点,有效促进地方税收收入平稳增长。同时,积极推行“三证合一”,简化办税流程,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累计减免地方税收40多亿元,为税收持续稳定增收奠定基础。 从上半年税收情况看,鄂尔多斯市、包头市、呼和浩特市地区税收收入贡献较大,占收入总量55%以上的3个盟市分别完成地方税收收入134.4亿元、87亿元和83.3亿元;金融业、电力和制造业3个行业实现增收,共计实现税收增量23.8亿元。(记者 郭俊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