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5年实现老旧小区物业全覆盖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7-26 09:15 来源: 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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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印发老旧住宅区整治意见:政府补贴企业,居民适度交费
5年实现老旧小区物业全覆盖

山东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公安厅、山东电力等11部门(公司)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全省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的意见》,提出用5年时间推进全省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2020年底基本完成整治改造,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

意见指出,山东省城镇和国有工矿区1995年前建成的老旧住宅小区(含楼房院落和单栋楼宇),大多设施不配套、环境脏乱差、无物业管理。为切实提高老旧住宅小区居民生活质量,山东省要求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在2015年9月30日前完成底数摸排,建立工作台账;编制五年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任务分工、工作目标和扶持政策。

对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的主要内容有5方面:完善治安防控设施、健全环卫消防设施、改善小区环境设施、改造小区基础设施,包括给排水、强弱电、供暖、供气管网,同步改造楼内公共部位的相关管线,有条件的可进行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以及小区居民整治改造意愿强烈的其他内容。整治改造的同时引入专业化的物业服务。

意见提出,2015年,山东省财政安排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城镇和困难工矿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试点。2016—2020年,市、县(市、区)财政统筹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老旧小区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安全防控系统建设和建筑节能改造。

“今天丢辆自行车,明天下水道坏了没人管;没物业的开放式小区,比有物业的单位宿舍每平米能便宜千把块钱。”济南市棋盘小区一位房产中介告诉记者。引进物业管理,就要交物业费。“老旧小区居民对保安、保洁、绿化,的确都有需求,但他们购买力有限,又没有交物业费的习惯,从无到有,估计会比较难。”济南市槐荫区忠厚街社区居委会主任张瑞婷告诉记者。此次意见提出要合理定价,市、县(市、区)政府按照《山东省住宅物业收费管理办法》,制定老旧小区物业收费标准。

为了鼓励物业企业接管老旧小区,意见提出了财政补贴和资金扶持措施:2016—2020年,市、县(市、区)财政按照每月每平方米0.2-0.4元的标准,对接管老旧小区的骨干物业企业给予专项补助;对于累计接管老旧小区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骨干物业企业,给予一定资金扶持。经营方面,山东省对接管老旧小区的物业企业给出了规模经营激励、特许经营激励、拓展经营激励、后续经营激励4项激励措施。(记者 杨学莹)

责任编辑: 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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