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科技厅印发《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根据办法,纳入省科技厅管理的各类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将得到专项经费支持,获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运行费、后补助经费等。 根据办法,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主要依托具有较强研发实力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科技型企业等独立机构,也可依托具有专业化人才队伍、能够提供综合性公共服务的技术推广与服务机构。对纳入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管理的各类平台,其行政隶属关系不变,福建省科技厅负责平台业务指导和绩效评估。 产业技术创新重大研发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按科技计划平台项目经费予以补助;产业技术创新引进重大研发平台,按新增研发仪器设备的一定比例予以补助;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及科技资源共享平台,按绩效评估择优予以运行费补助;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按评估考核情况予以后补助。(记者 李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