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王宗南(中)在法庭上。当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原上海友谊(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宗南挪用公款、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王宗南因犯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新华社发
8月11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原上海友谊(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宗南挪用公款、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王宗南因犯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 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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