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四有两责”监管方针 “要建立最严谨的标准、实行最严格的监管、实施最严厉的处罚、实现最严肃的问责”来落实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管,全面推行“六有”工作模式,在全省监管体系中实现“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同时落实在食品药品生产过程中的监管责任和食品中农药、兽药残留及非法添加的检验责任。这是记者在20日召开的黑龙江省落实“四有两责”工作现场推进会上获悉的。 据了解,为全面落实国家提出在食药监系统实施“四有两责”的监管工作指导方针,黑龙江省结合本省实际,按照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效能化的要求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出“六有”的监管工作模式。一要有办公用房。在县级机构改革过程中,各地对办公用房统一调配,实现办公资源利用最大化。食药安全作为四大公共安全体系之首,应该优先予以保障。二要有执法车辆。现代食药安全执法的突出特点是反应迅速。要想反应迅速必须配备专业执法车辆。三要具备一定素质的人员。基层监管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法律知识和工作技能。明确相应的岗位,赋予一定的职责,完成区域内的食药监管任务。四要有执法装备。一般要有快检设备、摄录像机、移动执法手机终端等必备的执法设备,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五要有执法检查表格。各地要根据工作实际,制作检查内容清晰、易于判定违法行为的标准检查表格,减少主观判定,规范日常检查行为。六要有信息监管平台。充分利用信息化监管手段为行政执法服务,研发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对行政执法信息进行共享,确保涉及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信息第一时间上传、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 黑龙江省副省长孙东生出席了会议。(记者 朱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