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拉产能合作投资基金起步运行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9-02 10:15 来源: 人民银行网站
【字体: 打印本页

    2014年7月,习近平主席访问拉美,宣布建立中拉全面合作伙伴关系。2015年5月,李克强总理在中巴工商峰会上提出中拉产能合作新模式,并宣布设立中拉产能合作专项基金。为服务中拉全面合作伙伴关系,推进中拉产能合作,人民银行、外汇局会同国开行发起设立了中拉产能合作投资基金。

    中拉产能合作投资基金是由外汇储备、国开行共同出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中长期开发投资基金,首期规模100亿美元。中拉产能合作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5年6月16日在北京注册成立,并正式开始运行。

    中拉产能合作投资基金秉承商业化运作、互利共赢、开放包容的理念,尊重国际经济金融规则,通过股权、债权等多种方式,投资于拉美地区制造业、高新技术、农业、能源矿产、基础设施和金融合作等领域,实现基金中长期财务可持续。中拉产能合作投资基金愿加强与境内外机构的合作,共同打造中拉合作升级版。

责任编辑: 林巧婷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