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租赁行业资产总额达1.45万亿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9-09 19:57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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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9月9日电(记者李延霞、苏雪燕)记者9日从中国银监会获悉,截至2015年6月末,全国共有39家金融租赁公司,行业资产总额达到1.45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3.4%。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从行业发展方向、基础设施建设、拓宽筹资渠道等八方面对金融租赁行业发展进行部署。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相关政策措施有助于提升金融租赁战略地位和社会认知度,为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和良好的外部环境。

金融租赁公司是为具有一定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但生产资料不足的企业和个人提供融资融物服务的金融机构。2007年银监会启动商业银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试点工作,金融租赁行业规模快速增长。从发起人类型看,控股股东为商业银行的有23家,占比59%;控股股东为资产管理公司有4家,其他类型的有12家。金融租赁行业不良资产率为0.81%,拨备覆盖率为238.61%。

对于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的区别,该负责人说,融资租赁公司是一般工商企业,金融租赁公司是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是认缴制,金融租赁公司是实缴制;融资租赁公司资金来源除资本金外主要是银行借款,与银行是一般企业和商业银行的关系。金融租赁公司资金来源除资本金外,还能吸收股东存款、同业拆借、同业借款、发行金融债券等,与银行属于金融同业的关系;融资租赁公司由地方政府监管,金融租赁公司是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据银监法实施监管。

银监会表示,将会同相关部门抓紧制定《意见》落实分工方案,推动各项政策措施尽快落地;强化配套政策研究,完善金融租赁行业发展政策环境;完善适合行业特点的监管体系,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防止风险交叉传染,守住风险底线。

责任编辑: 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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