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一位市民在长春市伊通河畔骑车,远处为一处在建楼盘。9月10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有关政策:一、9月10起,职工家庭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至20%。二、9月10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住房公积金个人新建商品住房贷款的单笔最高额度由80万元调整至100万元。新华社记者 张楠 摄 图为长春市伊通河畔在建楼盘(9月14日摄)。新华社记者 张楠 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