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9月17日召开的全国法律援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近五年全国法律援助经费总额达到70.4亿元,其中财政拨款为68亿元,年均增长15.2%。 据了解,中央财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2011年将中央补助地方法律援助办案专款增至2亿元,2013年又增至3亿元,并自2011年起从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中安排法律援助项目资金1亿元。地方各级政府财政拨款不断增加,全国已有91.4%的地方将法律援助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23个省(区、市)建立了省级法律援助专项资金,22个省份调整了办案补贴标准,2014年各级地方财政共投入法律援助经费12.9亿余元,是《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前的9倍。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多渠道募集社会资金,加大了对贫困地区经费扶持力度,为法律援助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说,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法律援助政府责任,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支持力度,中央和地方共同分担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完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水平明显提高。(记者 刘子阳、实习生 李豪) |